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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为我们的代理商;诚心合作,加盟共利! 合肥新圣达不锈钢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合肥新圣达不锈钢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鉴于目前的发展需要和市场战略,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产品代理制度,以便授权一级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受到相关保护与约束。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代理条件 1、具有独立合法的经营资格,并由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 2、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有强烈的创业激情和品牌认同感。 3、拥有销售代理产品的专业技术及业务人员。如需要甲方可以培训乙方技术及业务人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一定客户基础。 5、具有较成熟的产品销售渠道和渠道建立经验。 6、每季销售不底于我们得最底要求(每季度销售额不底于 万元): 二.取得代理权的程序 1、具有代理意向的企业可与本公司洽谈。 2、填写《合肥新圣达不锈钢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代理商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甲方审核后,按双方意向正式签定《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三.代理制度说明: ·每个省市级授权一家代理公司,有一级代理商的地区,甲方原则上不再直接销售产品(甲方已有大型企业做为原料供应或其他状况时,另行协议有关规定) ·所有授权代理公司必须有半年的代理试用期,在试用期享受试用代理价格和服务。 ·甲方授予乙方在此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试用期间除外),授权代理公司在此区域内可自主策划、组织代理产品的推广工作,制定产品的销售计划及开展全面的销售工作。授权代理公司在此过程中进行独立财务核算。甲方不再乙方代理区域内设立代理点、经销点。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授权代理公司在代理有效期内未完成年销售最底定额时,不得经营和推广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严禁仿造公司产品。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不能跨区销售。在代理产品推广及销售过程中各级授权代理公司必须切实维护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及确保产品技术的保密性。 ·甲方如有某代理辖区内用户直接联系产品订货业务时,立即通知乙方与用户接触洽谈合同。 ·授权代理公司在与客户洽谈供货合同时,应按甲方提供的不底于全省最底销售价格(甲方给乙方的代理价格)制定当地的市场零价格。并且报总公司备案,代理商有权自己根据当地的实际消费进行定价。如果发现该代理商底于甲方制定的售价出售产品,甲方有权提高代理商的进货价格、情况严重者取消其代理资格。 四.代理支持 1、对于一级总代理商将享受非常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体系。 2、协助代理商对当地技术示范性窗口操作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操作培训。 3、甲方有义务配合代理商进行与合作内容相关的推广活动。 4、长期为代理商及终端客户提供售前咨询、售中指导和售后服务。 5、建立终端客户档案,定期与终端客户沟通,及时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并迅速与代理商沟通,落实解决。 6、保护代理商区域市场的独家经销权,严格禁止串货现象。
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中胜 手机:13339297333 丁 梅 手机:13003060437 电 话:0551—4668752 传真:0551—4662373 E-mail: 地址:铜陵南路(158)号王小鄞污水处理厂东面100米 乘车路线:122路、133路、146路、109路、137路到王小鄞污水处理厂站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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